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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联合出台学校红十字会三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

6月12日,区红十字会联合区教育局下发《2016-2018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计划》的通知,就加快推进我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落实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椒红〔2016〕7号文件和全区现场推进会的有关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计划。

根据总目标要求,各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把符合红十字会宗旨、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的校内外活动,融入到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中,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可持续发展机制。到2017年底,区辖中小学校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100%;到2018年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三年内全覆盖;到2020年,全区(力争)拥有省级红十字示范校1所以上、红十字达标校2所以上,市级红十字达标校5所以上。争取中小学以上的学校有红十字工作室、红十字宣传栏,开展红十字主题活动,培养一批红十字精神宣传员和救护员。

围绕总目标展开重点工作,一是及时建立学校红十字会组织,至2017年底各中小学逐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明确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建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自愿原则,吸收师生入会;二是建立红十字文化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三是全面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争取到2018年底,学校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三年内实行全覆盖。区红十字会将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百场公益培训进校园”活动;四是开展生命关爱教育等各项人道实践活动,结合青少年不同年龄阶层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人道实践活动,并要重点开展生命健康主题教育。

在未来三年内,切实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壮大红十字青少年队伍,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