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43岁湖南籍外来务工人员王某(化名)在椒江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成为椒江区第六例器官捐献者,也是我区今年的第三例捐献。
8月6日晚,王某乘坐工友的电瓶车后座去妻子的宿舍看妻子,却不幸出车祸,经过20多天的抢救,医生诊断王某的生命已无法挽回,向王某的妻子提出捐献王某器官的建议。面对家里的顶梁柱突然倒塌,王某的妻子几近崩溃,她万万没想到丈夫会这么早离去,留她一人支持一家的老小,但是淳朴的她在短暂的犹豫后,还是答应在捐献同意书上签字,让丈夫的一部分器官能继续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就像没有离开那样,也让那些苦等器官移植的家庭重获希望。
区红十字会见证了王某妻子及哥哥在捐献同意书上签字,感受着她的悲伤与不舍,感动着她的大义与善良,向王某家庭发放救助金5000元,衷心祝愿这户家庭能顺利度过这次难关,拥有光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