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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次数: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椒江区红十字会是负责全区红十字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传播红十字知识。

3.开展救灾备灾工作,筹措救灾款物。

4.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救护培训。

5.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6.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8.完成同级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红十字会仅有一家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列入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全部收入预算9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全部支出预算96.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1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或减少)15.4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中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96.4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人员的基本支出和红十字会为开展备灾救灾、红十字与青少年志愿者工作、红十字组织建设、人道精神传播与宣传、人道救助专项、生命关爱活动、应急救护培训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区红十字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按排软件操作时未将项目预算细化到目级科目,失误导致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财政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3.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椒江区红十字会(本级)2017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