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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4-11      浏览次数: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椒江区红十字会是负责全区红十字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传播红十字知识

3.开展救灾备灾工作,筹措救灾款物

4.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救护培训

5.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6.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8.完成同级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红十字会仅有一家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列入部门预算。

二、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收入预算8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2万元,占100%;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占 0 %;政府性基金收入(核拨)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下级上交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余0万元,占0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支出预算80.9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80.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中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80.92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人员的基本支出和红十字会为开展备灾救灾、红十字与青少年志愿者工作、红十字组织建设、人道精神传播与宣传、人道救助专项、生命关爱活动、应急救护培训等方面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预算(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8  万元,因今年为独立编制预算的第一年,因此,无法计算与上年的比较数。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工作中交流及上级检查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区级财政安排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财政专户核拨资金:指从财政专户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政府性基金收入:指财政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性基金。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6.下级上交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本单位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上年结余:指本部门上年可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9.支出功能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指反映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款):指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制造业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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